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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阁巷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本信息由 于 05-26 10:02 发布 共次访问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和《瑞安市教育局飞云教育学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乃成

副组长:汤海凤、陈士云、吴建平

成员:曾海辉、王谟、何万钱、高明、薛芳、陈函雨

下设办公室:曾海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入学对象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开展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1、拥有阁巷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阁巷房产的适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符合招生政策的新居民子女:瑞安市外户籍的应届六年级毕业生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报名:(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IC卡)并居住1年及以上,或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及以上并在报名前申请取得《浙江省居住证》(IC卡)的;(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3)其父母至少一方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到查验日依然在参保;(4)适龄少年须持有《学生基本信息表》。(其中1、2和3项“三个一”条件,均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新居民在其子女入学当年,已经在我市成功取得积分的,可以直接申报接受义务教育。

3、施教区外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我校不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务必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我校招生信息,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并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档修改。学校审核后会在校园网及时公示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在规定的录取时间段我校开展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流程

时间

招生工作事项

网络报名

6月1日-3日

学生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9:00-21:00)

6月13日-22日

学生网络补报

名(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信息查验

6月23日-7月2日

报名对象资格信息查验

(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招生录取

7月3日-10日

第一、二、三批录取

第一次统计报表上报

新居民子女和各类政策性优待生照顾对象录取

7月15日

第一、二批补报

7月17日

第四批招生录取(摇号)

7月28日

完成招生录取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前三批招生

1.公办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应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若三批录取完成后尚有名额剩余,按政策先安排学区统筹的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第四批招生

如果施教区内确有多余的名额且能够满足第四批对象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启动第四批招生。第四批招生分两轮招录:第一轮对象是我校施教区内确实有房产,但因一些原因不能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第二轮对象是施教区外确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一村、二村、三村、团前村、柏树村、塘头村、沙园村。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0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附件4)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九)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我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我校招生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本细则程序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七年级招生4个班,18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577-65553085、18859760971(曾老师)

(二)学校网站: http://gxzx.rajyj.com/

(三)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飞云教育学区:65579905;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瑞安市阁巷中学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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