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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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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义〔2018〕92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

常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初中、小学:

现将《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要求,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教学质量才有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推进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特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精神,落实《温州市小学各学科教学常规(2015)》和《温州市初中各学科教学常规(2016)》要求,加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建设,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有效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师工作效度;进一步推进有效教学常规改革,优化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对教师发展中心的要求

1.重视统整引领。要引导学校牢固树立课程意识、质量立校意识、教学常规管理意识,将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教研计划,全员、全程、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有效实施。

2.完善管理机制。要建立“教研员联系校”工作机制,每位教研员至少联系一所教学常规管理薄弱的学校,督促并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常规建设。要建立“教学常规管理专项视导”工作机制,每学年不少于1次的教学常规管理调研,重视调研结果的反馈、交流和后续跟进,发挥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功能。

3.加强学习培训。要引导学校将教学常规的落实与深化课程改革、校本培训、新教师培养等相结合。要分学科组织教师开展专题研训活动,落实教学常规相关内容,知晓率达100%。每学年针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际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会,每门学科开展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4.推广典型经验。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教学常规管理的先进典型,提炼管理经验。不断优化活动载体,为典型学校搭建交流平台,以点带面,促进学校开展扎实有效又富有创造性的实践活动。

(二)对教育学区的要求

1.统整引领。要引导辖区学校牢固树立课程意识、质量意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意识,将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2.建章立制。要建立教育学区“教学常规管理专项视导”工作机制,督促并指导辖区学校加强并落实教学常规管理,每学期要开展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调研,重视调研结果的反馈、交流和后续跟进,发挥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功能。

3.组织考核。要根据教学常规管理相关要求和量化标准,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常规建设考核,及时发现、总结教学常规管理的先进经验。

4.学习交流。每年要在辖区内组织一到二次以教学常规管理为主题的交流活动,将教学常规管理优秀学校的经验在辖区学校内进行推广、交流,提升本学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整体水平。

(三)对学校的要求

1.强化组织管理。设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制度),履行监督学校常规管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落实。明确校长是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导)务处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2.加强备课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备课检查制度,一学期不少于2次,并与课堂教学调研相结合。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设计、作业布置等。教学设计检查重点要关注学情分析、学习目标、学习活动和学科核心素养落实情况等。尊重不同学科、不同层次教师特点。新教师的教学设计要重点关注规范性和有效性,鼓励骨干教师创造性地有效备课,不以PPT替代教案。每次教学检查后要有数据与案例的分析反馈。集体备课要注重个人改进与反思。

3.加强上课的指导与管理。要开展具有学科特点的“学为中心”课堂教学研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和独立思考的质量,加强课堂学习习惯指导,科学安排课堂练习,保证自主学习时间。建立课堂教学调研指导制度,定期进课堂调研,以学科教学目标达成度和学生学习常规优化作为评价标准。

4.加强作业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指导细则,控制和协调各学科作业总量;鼓励学校创新作业形式,分层布置作业,倡导个性化的作业设计;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作业检查制度,指导教师采用合适的作业批改形式,运用作业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数据来改进教学,特别要关注后20%学生的作业辅导。

5.加强评价的指导与管理。关注教学质量评价,注重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发挥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加强教师命题和分析能力的研修,每学期要指导教师依据学科核心素养和课程标准设计评价项目或试题命制,重视增值评价数据解读分析与应用。

6.完善教学资源库建设。发挥网络优势,建立学校教学资源库,如教学设计、媒体素材、课件、微课、常见问题解答课件等。通过互联网平台,建设共享的网络资源群,如特色教师个人网站、学科教学网等。通过多种方式自建资源库,充分发挥资源库的实用价值,让教育教学资源服务于平时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四)对教师的要求

1.备课要求。严格按照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制订的各学科“备课常规”相关要求进行备课。教学计划要有学情分析、教学措施和教学进度,备课课时数基本等同于教学用书建议课时数。每位老师都必须备好手写教案,详细分析学情及教材内容,不同教龄的老师根据不同的要求撰写教案。手写备课和电子备课均要采用温州市初中(小学)各学科教学常规中教学设计的参考格式,参考他人教案的必须有明显的二度备课痕迹,不得以课件代替教案和直接使用现成他人教案集,不能把集体备课理解为分课时或分单元独立备课,然后交换使用。课后反思要结合具体课例,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上课要求。各学科教师上课时要体现温州市各学科“上课常规”基本要求和具体课型具体要求,并努力将具体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课堂教学行为。要正确把握教学目标,要激发学习兴趣,要注重质疑问难,要积极探索和实践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采取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过程体现“学为中心”,有效进行学法指导,构建民主、开放和高效课堂。合理使用教学辅助手段,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生动形象地进行教学,并注重实效。

3.作业要求。课外作业总量要控制。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2小时内。作业布置要体现针对性、层次性和实践性;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作业难度要适中。具体按照温州市中小学各学科作业布置相关要求来布置作业内容。任课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教师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准确。对规定的作业要全批全改,重视作业的二次批改和延迟评价。作业评价宜采用等级制度,以激励为主,提倡针对性地写上激励性评语。不得统一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

4.评价要求。一至三年级采用“项目学评”,四至九年级采用学业质量检测为主的评价方式。各学科根据温州市中小学各学科评价常规所要求的评价内容要求确定评价内容,项目设计要科学合理,命题难易要适度,题量要适当,要紧扣具体、可测的教学目标选择评价内容。每次检测后,任课教师要科学分析测评数据,既注重学业成绩的分析,更要关注学业负担、师生关系、学习动机等方面分析,备好和上好试卷讲评课,力求以测促教。

5.研修要求。各学科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主题研修活动,至少承担1次以上主要教研角色,包括执教者、评课议课、磨课者或指导师等。每学期至少完成1项教研成果,包括精品教学设计、精品课件、教学案例或教学论文等。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相应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制度),内容包括目标、规范要求、操作流程和奖惩办法等,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加大宣传。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有效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积极营造“优质常规保质量”的浓厚氛围。各学校要及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指导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内化为实践行动。

(三)严格考核。各学校要对每个学科每位老师进行新常规考核指导,建立相应档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及以上教师教学常规量化考核,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存档备查。考核结果要与评优评先相挂钩,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要积极参加初中(小学)教学新常规达标校、样板校(示范校)申报创建工作,助推教育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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